一边是高额的每单返现、一边是几乎不掏钱的实惠出行,随着近两年诸如滴滴、快的、优步等网络约车形式的出现,越来越多的客车运营公司及个人加入到利用APP软件网络接单的新领域,甚至成为赚快钱的不二法门,但面对市场出现的新业态,如何保证既有企业、司机以及新加入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广大乘客的利益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昨日,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游庆仲表示,江苏网络约租车规范管理办法正在研究制定,其目的是鼓励、规范市场上出现的新业态,但同时拒绝普通私家车进入该领域。
游走在合法和非法边缘的专车
近两年,各种网络“专车”“快车”服务上线,并对司机和乘客提供双向补贴。不仅满足了乘客的个性化出行,相对出租车而言,更有价格上的优势。一度在前段时间导致国内多个城市发生出租车停运事件。
据了解,目前普通市民大量使用的软件平台主要采取“四方协议”模式,即乘客、租赁公司、驾驶劳务公司和平台四方就出行服务达成协议。在该模式下,平台声称仅提供信息服务,但通常规避自身主体责任,以至于乘客反而成为承租车辆和聘用驾驶员的责任主体。也就是说,不出事故还好,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障。目前来说,市场上从事专车、快车服务的平台,车辆和驾驶员都不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是存在安全隐患的。
相对而言,既有的出租车行业虽然也可以通过叫车软件实现方便乘车,但因为无论司机还是运营公司都是合法的市场参与者,即在享受市场利润的同时承担市场所赋予的责任。因此,从这方面讲,两个完全不对等的参与者在同一个市场进行市场竞争不仅不公平也不合法。正因为此,交通部门把没有合法营运资格的司机和企业参与专车服务定性为非法营运。截至目前,南京已经查处了50余起此类非法营运案件。
鼓励新业态但杜绝非法进入
一方面身陷“非法营运”的定性,一方面又面对着市场上强烈的需求。那对于“专车”服务未来究竟走向何方,游庆仲厅长给出了两个关键词:“鼓励”和“规范”。
“无论是滴滴打车、快的打车还是专车等新出行方式,江苏交通主管部门都是提倡并鼓励的。”虽然目前围绕专车市场出现了一些争论性问题,但游庆仲仍然强调了作为主管部门的基本态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车辆不断增多,服务需求也在不断增长。专车是在新时期产生的新需求。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这样的需求和应用会越来越广泛。”游庆仲告诉记者,鼓励是条件但规范是要求,因为所有参与网络约租车经营的主体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私家车不允许进入到网络约租车领域。
“在这方面国家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网络约租车的规范管理办法,江苏也在研究探索。一旦国家出台,江苏也会出台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促进并规范这个市场。”游庆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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